关于召开第三次党代会的通知
(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2年5月5日召开。这次党代会的唯一任务,是选举清华大学出席中共北京市第三届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也是我校党组织发展历史上,唯一一次列入了党代会届次序列,但党委未作工作报告、没有校党委换届议程、专门为选举上一级党代会代表而召开的党的代表大会。此次党代会距后来召开的第四次党代会,只相隔不到半年。
根据清华大学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记载,此次党代会代表以支部为单位选举产生,“正式党员14人以下的产生代表1名,15人至24人的产生代表2人,25人以上的产生代表3人”,各支部在4月29日以前选举完毕。通知还规定,“此次党代会主席团由本届党委常委组成。”
出席此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共265人。经主席团提名通过,选举监票人为何东昌、解沛基、方惠坚、李步云、史枫硕等5人。根据北京市委规定,清华大学应选举产生出席北京市党代会的正式代表11名、候补代表2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选出。候选人名单由本届党委常委提名,正式代表候选人共13人、候补代表候选人共3人。因此,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
第三次党代会选举出席北京市党代会代表结果的通知
(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翔实记录了选举情况:“发出选举正式代表的选票265张,收回265张,其中有效票263张,废票2张;又发出选举候补代表的选票265张,收回265张,其中有效票264张,废票1张”。报告列出了每位候选人的所得票数。在正式代表选举中,有些代表选举了党委常委所提名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人选,因此报告列出的正式代表得票人员共19人。按照得票数目的多少,当选为出席北京市党代会正式代表的11人是:刘冰、胡健、蒋南翔、李卓宝、李传信、邢家鲤、张慕葏、钟士模、庄前炤、吕应三、单计新;当选为候补代表的2人是:董新保、来晋炎。1962年5月7日,校党委发出《出席北京市党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的通知》,向各党总支转党代会代表发布了以上报告。
《新清华》刊登清华大学召开第三次党代会的消息
这次党代会会期很短、内容单一。1962年5月15日,《新清华》以加边框的形式,刊登一条200余字的消息,发布了这次党代会的新闻。但这一报道中,将开会日期错写为4月5日。经考证相关档案史料,应为5月5日。报道称本次会议的任务“是选举出席中共北京市第六届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中,只写了本次会议 “是选举我校出席北京市党代表大会代表”,未写北京市党代会的具体届次。经核查北京市历次党代会的相关研究资料,1962年举行的是中共北京市第三届代表大会,北京市第六次党代会是1987年召开的,因此本次会议选出的应是出席北京市第三届(当时称为“届”)党代会的代表,而非北京市第六届党代会代表。另外,在报道中公布当选为北京市党代会正式代表名单时,与校党委发布选举结果的通知不同,改为了以姓氏笔划为序。
1962年6月9日《北京日报》的报道,证明北京市第三届党代会于1962年6月闭幕,同年5月初召开的清华大学第三次党代会选举的正是北京市这届党代会代表
从研究清华大学党代会历史的角度看,还有一个重要事项始于此次党代会,即:党代会的名称表述开始规范,改变了前两次党代会上对“届”“次”区分不够清晰的现象。正是从第三次党代会起,在党代会的各种文件、会标、新闻报道等各种场合,党代会名称都统一称为“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次代表大会”。
(孙萌 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