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党代会选举出席北京市党代会代表结果的通知
(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在我校十四次党代会的历史上,第三次党代会是唯一一次没有校党委换届议程、而专门为选举上一级党代会代表召开的党的代表大会。收藏在清华大学档案馆的第三次党代会选举出席北京市党代会代表结果的通知,反映了这次党代会完成的唯一任务。
1962年5月15日,《新清华》对第三次党代会的报道。但这一报道中,将开会日期错写为4月5日。经考证相关档案史料,应为5月5日。
(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根据以上档案和清华大学档案馆收存的另一份档案《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献记载,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2年5月5日召开。大会代表265人。此次党代会主席团由本届党委常委组成。
本次会议的任务是选举出席中共北京市第六届代表大会的代表。经主席团提名通过,选举监票人为何东昌、解沛基、方惠坚、李步云、史枫硕等5人。根据北京市委规定,应产生出席北京市党代会的正式代表11名、候补代表2名,分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候选人名单由本届党委常委提名,正式代表候选人共19人、候补代表候选人共3人。
关于召开第三次党代会的通知
(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选举报告翔实记录了选举情况:“发出选举正式代表的选票265张,收回265张,其中有效票263张,废票2张;又发出选举候补代表的选票265张,收回265张,其中有效票264张,废票1张”。按照得票数目的多少,当选为出席北京市党代会正式代表的是:刘冰、胡健、蒋南翔、李卓宝、李传信、邢家鲤、张慕葏、钟士模、庄前炤、吕应三、单计新;当选为出席北京市党代会候补代表的是:董新保、来晋炎。1962年5月7日,校党委向各总支及党代会代表发出通知,发布了选举结果的书面报告。
这次党代会会期简短、内容单一,但在我校党代会的历史研究角度看,还有一件重要事项始于此次党代会,即:从这次党代会起,“届”“次”表述开始规范。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排序为“次”,代表大会选出的党的委员会排序为“届”,但早期的党代会上对“届”与“次”的区分不很明确、表述不够统一。从档案中可见,我校第一次党代会时,党委工作报告、大会决议、选举办法等使用“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会场横幅、开幕式通知等却用“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一届党代表大会”,唯有大会主席团名单采用了“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这个目前最为准确的表述。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时,会议文件和会场横幅等都称为“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二届代表大会”。正是从第三次党代会起,党代会名称统一称为“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第×次代表大会”。
(孙 萌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