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不断强化全校档案工作意识,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在第十七个“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召开2024年全校档案工作报告会。
一、会议时间
6月6日(周四)下午1:30~3:00
二、会议地点
综合科研1号楼(航院大楼)M层多功能报告厅
三、主要内容
1.总结和布置档案工作。
2.表彰2023年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3.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四、参会人员
1.各院系、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文书档案员、人事档案员。
2.档案馆各分室(财务处分室、采购中心分室、信息化中心分室、宣传部分室、出版社分室、美院分室、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分室、附中分室、附小分室、一附院分室、二附院分室、长庚医院分室等)工作人员。
3.有关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档案工作专岗人员。
4.档案馆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凭工作证刷卡签到入场。
2.请各单位于6月3日(周一)17:00前反馈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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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