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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关于做好2020年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访问计数:

各单位:

今年是新修订的《档案法》施行第一年。根据《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清华大学档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每年6月30日是我校上一年文书档案等归档截止时间。现将2020年文书档案、照片档案等归档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今年应归档的文书档案,包括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归档单位形成的列入归档范围的所有档案材料。各立卷单位对应归档的档案材料,按照《清华大学文书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业务规范和质量要求,认真整理立卷,于6月30日前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2020年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在进行去年文书档案整理立卷的过程中,要把疫情防控专项档案列入其中,将2020年形成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档案一并移交归档。

3.照片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类别。从今年起,要求各单位都要移交归档照片档案。请各单位按照《清华大学照片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归档范围和整理规范要求,进行照片档案的收集、整理,与文书档案一起完成照片档案移交归档。

4.各单位在档案整理立卷和移交归档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

文书档案联系人:张利(82476,zhanglisgy@tsinghua.edu.cn)

照片档案联系人:沙俊平(84665,sjp@tsinghua.edu.cn)


档案馆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做好2020年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归档的通知(附件:相关档案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