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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关于2013年暑期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5访问计数:

各院(系):

为了保证毕业生的档案能够材料齐全、及时、准确的发送到用人单位,移交毕业生档案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毕业材料包括:

1、 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

2、 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

二、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并请用铅笔在志愿书右上角标注学生学号。

三、奖(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移交毕业生归档材料应手续齐全,不要漏盖公章,每位毕业生材料请放在一起,本科生材料夹在毕业生登记表内,并请用铅笔在毕业生登记表右上角标注学生学号。研究生材料夹在学位审批材料内。填好清单(清单表格可在档案馆网站相关下载区下载),按学号顺序排列,并请提交电子版清单一份,发至daih@tsinghua.edu.cn。请认真核对,核实无误后,以院(系)为单位,送交档案馆人事档案部。

五、委培定向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档案材料档案馆不接收。

六、移交档案截止时间:2013719日。

七、移交地址:档案馆215房间。联系电话:62797880 62782133

清华大学档案馆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