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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关于移交2019级学生档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3访问计数:

各院(系):

为保证2019级学生档案的及时归档和依规保存,请各院系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档案材料移交档案馆。

一、本科生档案材料内容(归档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

1. 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由学生按照填表说明逐项填写,并亲笔签名。各院系应对学生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无误。

港澳台学生的《学生登记表》和其他档案材料,一并交档案馆统一管理。双学位学生、留学生的《学生登记表》不用移交档案馆。

2. 入团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和《入团申请书》。如部分学生在报到时未能按时交档案馆,由院系统一收集,并夹在《学生登记表》内一并移交档案馆。

二、研究生档案材料内容(归档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 研究生进校前档案:各院系应认真审核研究生进校前的档案,并负责填写和寄送档案接收回执。请用铅笔在档案封面右上角标注学生学号,按学号顺序排列。

2. 录取登记表或报考表:请用铅笔在材料封面右上角标注学生学号,按学号顺序排列。

港澳台学生档案材料、录取登记表或报考表,一并交档案馆统一管理;本校直读委培定向生、已经调档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的录取登记表或报考表一并交档案馆;其他委培定向生、保留学籍(不注册的学生)不用移交录取登记表或报考表。

三、档案材料移交要求

1. 移交的档案材料应按附件模版填写清单(模板见附件)。

3. 以院系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后,统一送交档案馆。

4. 移交地址:档案馆人事档案部(214房间)。

5. 档案馆联系人:田老师(电话:62782133)。

清华大学档案馆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