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首页 · 学校概况 · 组织机构 ·  档案馆  ·  通知公告  ·  正文

档案馆

关于移交2019年暑期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访问计数:

各院系:

为了保证2019届暑期毕业生的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发送到用人单位,请各院系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将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至档案馆。移交毕业生档案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应移交的档案材料

1. 毕业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审批材料(研究生)等

2. 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

3. 调档函:到外校读研的毕业生需提供拟就读学校的调档函

二、移交档案材料程序

1. 整理材料:移交毕业生归档材料应手续齐全,加盖公章。每位毕业生材料请放在一起,本科生材料夹在毕业生登记表内,研究生材料夹在学位审批材料内。入党材料夹在入党志愿书内。

2. 填写学号并排序:所有材料请用铅笔在封面的右上角写上学号,按学号顺序排列。

3. 填写清单:填写档案材料清单(见附件),或在档案馆主页下载。电子版清单发至qhdag@tsinghua.edu.cn

4. 移交档案:各院系核实无误后,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与纸质清单一起送交档案馆人事档案部。

五、注意事项:

1. 档案馆不接收委培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除外)、留学生毕业材料。

2. 港澳台学生的档案材料与统招生一并移交档案馆。

六、移交档案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因档案转递工作程序严格,为保证毕业生档案的按时发送,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尽早移交档案馆。

七、移交地址:档案馆215房间。联系电话:62797880 62782133 62782568。

清华大学档案馆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