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7级学生档案及时整理、审核、上架,请各院(系)按以下要求移交档案。
1,请学生按填表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应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名。
3,港澳台学生档案材料、《学生登记表》一并交到档案馆人事档案部。双学位、留学生的《学生登记表》不用移交档案馆。
2,本校直读委培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的录取登记表或报考表一并送交档案馆,其他委培定向生、保留学籍(不注册的学生)不用移交录取登记表或报考表。
3,港澳台学生档案材料、录取登记表或报考表一并交到档案馆人事档案部。
三、移交地址:档案馆214房间联系电话:62782133 联系人: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