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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

人事档案查借阅指南

发布时间:2021-10-25访问计数:


一.查借阅要求

1.查借阅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中共党员。

2.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3.查档只能摘抄记录,不得破坏档案材料,严禁复印、拍照、录像等。

4.只有预备党员转正时可借出入党志愿书。

5.查借阅档案必须按照查借阅流程履行相关手续。

6.档案馆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二.查借阅流程

1.查阅人事档案流程


①校内单位查档:

     

②校外单位查档:


2.借取入党志愿书流程



是否符合查借阅身份,如何微信预约,详见下文。


三.查借阅审批权限

(一)校内单位

1.各单位正职领导、人事档案负责人和人事档案员可查阅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档案。查阅副处级以上干部或院士档案,必须由单位党委书记审批。

2.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教务员可查阅本院系学生档案,党支部委员在发展党员时可查阅本支部人员档案、在党员转正时可借阅入党志愿书。以上查借阅由单位党委书记或人事档案负责人或人事档案员审批。

3.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室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查借阅各单位相关人员档案,由本部门正职干部审批。

(二)校外单位

1.我校学生的就业单位和拟调出教职工的接收单位,可派工作人员来我校查阅相关人员档案,由被查阅人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或人事档案负责人或人事档案员审批,查阅拟调出教职工人事档案也可由人事处或组织部审批,查阅选调生档案也可由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审批,查阅副处级以上干部或院士档案必须由被查阅人所在单位党委书记审批。

2.公证机构公证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公证对象的档案,由被查阅人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或人事档案负责人或人事档案员审批,查阅副处级以上干部或院士档案必须由被查阅人所在单位党委书记审批。

3.国家安全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查阅相关人员档案,由校党委保卫部部长审批。


四.查借阅预约方式

1.直接点击下列链接,填写并提交申请:人事档案服务申办

2.搜索微信公众号“清华大学档案馆”,在左下角“服务指南”中的“人事档案服务申办”填写并提交申请。

3.利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清华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在左下角“服务指南”中的“人事档案服务申办”填写并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