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爱国公约
(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20世纪50年代初,全中国大街小巷都张贴着各种形式的爱国公约,蔚为壮观。清华大学档案馆珍藏着一份《哲学系爱国公约》,就是清华在这场群众运动中形成的珍贵史料。
爱国公约是随着抗美援朝运动的开展应运而生的。1950年6月,朝鲜内战爆发,美国武装干涉朝鲜,并派遣舰队侵入台湾海峡。当年7月,中国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成立,抗美援朝运动自此开始;10月,志愿军赴朝作战,拉开抗美援朝战争的序幕。1951年2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指示》,提出广泛开展爱国运动,发起订立爱国公约,慰劳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等。2月下旬,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在1950年工作总结、制定1951年工作计划的会议上,将“普遍在机关学校展开订立爱国公约运动”列为1951年中心工作之一。清华积极响应,结合自身实际,以学校和各院系为单位,分别订立了全校爱国公约和各院系的爱国公约。
《哲学系爱国公约》制定于1951年,落款签名的有赫赫有名的邓以蛰、金岳霖、冯友兰、沈有鼎、张岱年等。公约共包含9条内容:“一、拥护毛主席、拥护共产党、拥护共同纲领、拥护人民政府、拥护人民解放军;二、反对美帝侵略台湾朝鲜、反对美帝单独对日媾和、反对美帝武装日本西德;三、积极参加抗美援朝运动,支援中国志愿军,支援朝鲜人民军;四、协助政府镇压反革命;五、提高政治水平,努力时事学习;六、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贯彻课程改革,发扬爱国主义精神,配合国家建设;七、尽量参加群众性活动;八、加强与学生联系,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九、注意健康。”
全校爱国公约
1951年5月1日,《人民清华》第三版刊登《全校爱国公约》。全校爱国公约共12条,比哲学系公约多3条,明确提出了拥护世界和平、拥护土地改革政策、爱护国家财务、切实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等,内容更为丰富。
全校和各系的爱国公约制定后,大大提升了清华师生的爱国热情,并促进大家把这种热情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为加强政治时事学习,物理系自发组织了读报组,每周至少有一次固定讨论,深入探讨时事和政策;经济系规定“每周举行政治学习讨论一次”,学习《时事手册》和《毛泽东选集》。经济系还提出,每月每人至少写一封慰问信或捐赠书报一次,并经常节约储金,存到一定数目后交工会转到前方,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水利系张光斗教授看了《朝鲜通讯》后,感到志愿军是世界上最亲爱的人,给前线将士写去慰问信。为锻炼身体、保家卫国,中文系购买了排球轮流练习。还有学生说:“咱们以后都要早睡早起,除非特别重要的突击工作,争取做到决不熬夜。”
爱国公约运动是全国人民爱国决心的体现,也是群众表达爱国之情的一种行动,促进国家增强国防力量、增加工农业生产、保持物价稳定、提高全民工作效率。在抗美援朝期间,全国人民为朝鲜前线提供作战物资达560多万吨,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
(戴 茜 文)